首先应从整体上观察伤员状态,判断伤员的一般情况,区分伤情轻重。生命体征平稳者,可做进一步仔细检查;伤情较重者,可先着手急救在抢救中逐步检查。包括初步检查、详细检查和伤口检查等。
1、初步检查:应注意伤员的精神(心理)状态,适当劝慰以缓解其紧张情绪,注意呼吸、脉搏、血压、体温等生命体征以及意识状态面容体位姿势等;
2、详细检查:按心脏、呼吸、腹部、脊柱、头部、骨盆肢体、动脉和神经的检诊程序检查,
3、伤口检查:对于开放性损伤,必须仔细观察伤口或创面,注意伤口形状、大小边缘、深度及污染情况、出血的性状、外露组织、异物存留及伤道位置等。
参考资料:[1]陈孝平,汪建平.外科学.第8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