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孕期检查项目及时间,具体情况如下:
1、孕早期:对孕妇身体进行总体评估,如血尿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等检查。在两湖、两广等特殊地区,要查地中海贫血等必查项目,选查项目包括甲状腺功能等。孕早期要通过阴道B超,来确诊是否胚胎成活。在11-13(+6)周要做NT测量,进行胎儿早期的系统检查;
2、孕中期:要进行糖尿病的评估,进一步复查血尿常规,18-24周做大排畸。通过四维超声,来检查胎儿每一个结构有没有异常;
3、孕晚期:对母亲心脏、肝脏疾病再次评估,28-30周再进一步做胎儿的小排畸检查,通过超声对胎儿进行系统性评估,检查胎儿的生长发育和胎盘、羊水的情况。如果孕妇合并高危因素,还应该做产前诊断和唐氏筛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