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临床分期

2023-10-03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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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曾经在1979年提出高血压的临床分期标准,高血压具体分期如下:
第一期、是指达到确诊高血压的水平,但临床没有心、脑、肾并发症的表现。
第二期、血压同样达到确诊高血压的水平,但是伴有心脏肥大、眼底动脉改变或者尿中有蛋白、血浆肌酐浓度升高。
第三期、血压达到确诊高血压水平,同时伴有脑血管意外或左心衰竭、肾功能衰竭、眼底出血、视神经乳头水肿,伴有以上任何一项即可称为第三期。
目前临床上已经基本不再使用高血压的临床分期,而取代以高血压分级的方法,这样的做法更加与国际标准接轨,也有利于对高血压进行病情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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