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障碍主要依据病史进行诊断,应尽可能从多方面采集病史资料,并采用临床访谈、标准的评估、自评问卷等手段辅助诊断。诊断要点如下:
1、开始于童年、青少年或成年早期,没有明确的起病时间,不具备疾病发生发展的一般过程。
2、不是由广泛性大脑损伤或病变以及其他精神科障碍所直接引起的,一般没有明显的神经系统形态学病理变化。
3、人格显著、持久地偏离了所在的文化环境应有的范围,从而形成与众不同的行为模式。这一异常的行为模式是持久的、固定的、泛化的,不局限于精神疾患的发作期,并且与个人及社会的多种场合不相适应。
4、主要表现为情感和行为的异常,个性上有情绪不稳、自制力差与人合作能力和自我超越能力差等特征,但其意识状态、智力均无明显缺陷,一般没有幻觉和妄想,可与精神病性障碍鉴别。
5、一般能应付日常工作和生活,能理解自己行为的后果,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理解社会对其行为的评价,会感到痛苦,或导致其人际交往、职业和其他重要功能受损。但不会为自己适应不良性行为焦虑,一般没有求治的愿望。
6、各种治疗手段效果欠佳,再教育效果亦有限。
在不同的文化中,需要建立一套独特的标准以适应其社会规则与义务。对于大多数亚型,通常要求存在至少三条临床描述的特点或行为的确切证据,才能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