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外表与行为、情绪状态、言谈与思维、感知觉、认知功能等。
一、外表与行为
1、外表:包括体格、体质状况、发型、装束、衣饰等。
2、行为:包括活动的量和性质。另外还需关注患者能否照顾自己的生活,如自行进食、更衣、清洁等。
二、情绪状态
情感活动可通过客观观察与主观询问两个方面来评估。
三、言谈与思维
1、言谈的速度和量:可以反映有无思维奔逸思维迟缓思维贫乏思维中断等
2、言谈的形式与逻辑:可以反映思维逻辑结构如何,有无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象征性思维逻辑倒错或词语新作、病理性赘述等。
3、言谈内容:可以反映是否存在妄想、超价观念、强迫观念等异常思维内容。
四、感知觉
有无错觉或幻觉,错觉、幻觉的种类内容、出现时间和频率、与其他精神症状的关系。
五、认知功能
1、定向力:包括自我定向,如姓名、年龄、职业,以及对时间(特别是时段的估计)地点、人物及周围环境的定向能力。
2、注意力:评定是否存在注意减退或注意涣散有无注意力集中方面的困难。
3、记忆:评估即刻记忆、近记忆和远记忆的完好程度,是否存在遗忘、错构、虚构等症状
4、智能:根据患者的文化教育水平适当提问。包括一般常识专业知识、计算力理解力、分析综合能力及抽象概括能力。
六、自知力
经过病史的采集和全面的精神状况检查,大致了解患者对自己精神状况的认识。
进行精神治疗中有效的沟通是诊断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有效的沟通可以使医生更了解患者的精神状态,帮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