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算不算残疾无法确认,但残疾人标准中存在精神残疾范畴,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表现来判断。
精神病也就是所说的精神障碍,通常是指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导致大脑的功能活动出现了紊乱。患者会出现感知、思维、注意力、记忆等方面的障碍。如果患者的病情比较轻,只是诊断为轻度的失眠症或者抑郁症时,一般不会影响到日常的生活和工作,而且还可以通过药物控制症状,使患者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那么这种精神病就不属于残疾。
但是如果患者存在比较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等疾病,病程持续1年以上且未痊愈,而且影响到了其社交能力以及家庭、社会应尽职责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紊乱和障碍者就可被定为精神残疾。
一般精神残疾会通过个人生活处理能力、家庭生活职能表现、对家人的关系与责任心、职业劳动能力、社交活动能力等五方面来做评定,可分为三级,其中一级为最严重。
一级是指五项评定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被评为2分者,二级是指五项评定中有一项或两项被评为2分者。三级是指五项评定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被评为1分者。而无精神残疾则是五项总分为0或1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