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患者经过规范治疗以后,90%以上初治结核都可以治愈,但是因为和结核菌生长状态有关,结核会存在一定复发。所以患者即使治愈,也要定期到医院进行复诊。肺结核复发前兆和初次得结核症状基本上一样,也表现为全身症状和局部症状。全身症状结核最常见的是低烧,低烧以午后和傍晚为主,体温都在38℃以下,而且发烧几小时后会自我消退,同时还可以伴有乏力、盗汗、体重下降。有些人可表现食欲减退,女性患者会有月经不调或闭经表现。
局部表现和初治结核也一样,会有咳嗽、咳痰症状。随着病情进展,咳嗽、咳痰会逐渐加重,如果合并感染,会有咳脓痰情况。有些患者会有胸疼、胸闷不适症状,若患者出现这种症状,希望能够及时到专业机构,比如专科医院或者定点医疗机构,包括结核病防治所,及时进行检查,及早发现是否肺结核复发,积极给予治疗。复发结核治疗和初治结核治疗的基本药物一样,但是疗程会比初治结核明显延长,需要用到8-9个月抗结核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