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明确诊断后若已控制较平稳,但随后又出现临床表现,可认为是复发,临床表现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一般情况表现:1、不明原因发热,为感染或其它原因所致发热,可为原发病再次活动。2、体重下降。3、女性出现月经紊乱等;
二、系统受累相应表现:1、再次出现脱发、口腔溃疡、皮疹及关节肌肉疼痛、压痛。2、狼疮脑病,可表现为头痛、癫痫发作,或神经、精神症状。3、血液系统表现,包括3系即红细胞系、白细胞系、血小板系减低,临床可出现反复感染及出血倾向等。4、狼疮肾炎,临床上可见血尿、蛋白尿、高血压、肾性贫血、肾功能不全、水肿等症状。5、呼吸系统受累,出现呼吸困难、咳嗽等症状。6、腹部存在腹痛、腹胀等消化系统症状;
三、血清学表现:补体降低、抗双链DNA抗体阳性及其它各个系统相应化验异常,可提示红斑狼疮出现复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