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

三级甲等

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枣庄市立第二医院),始建于1960年,是枣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以精神卫生、医养康复、康复医学为业务特色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分为医院本部、新城院区、峄城院区、台儿庄院区、山亭院区;是枣庄市精神卫生医教研防中心、山东省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全省卫生系统两好一满意服务品牌”“全省敬老模范单位”“省级工人先锋号”“省级妇女维权服务示范站”“省级医患关系和谐示范医院”“全省精神卫生系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先进集体”“省级精神卫生服务管理优质单位”“全市双拥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医院现有职工1000余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77人。开放病床1701张,设普通精神科,医学心理科、儿童青少年心理病房、睡眠科、神经内科、老年病科、康复医学科等临床科室,有物质依赖、重症康复(HDU)、安宁疗护、失智专区等特色科室,设有医养康复中心、康复医学中心、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儿童心理发展训练中心、癫痫治疗中心、退役军人休养中心;开通了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拥有西门子CT、悬吊DR、B超、脑涨落图、脑诱发电位、动态脑电图、经颅多普勒、日立大生化、美国GE胃肠检测仪、生物实验室、艾滋病实验室;设有高压氧舱、荷兰水疗、康复机器人等先进医疗设备100余台件;医院具有国内首台覆盖全市精神病院、社区服务中心、大专院校功能的“心理CT”。

医院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精神科被评为山东省重点临床学科,承担济宁医学院、滨州医学院、枣庄职业学院临床教学、培训任务;先后承担国家级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山东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及国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任务。

医院在做强做优精神科业务的同时,打造了医养融合新高地,是山东省机构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形成了“政府主导、公立主办、社会参与,群众覆盖”的山东省“一院多区”医养结合模式。康复医学是中国康复研究中心首批医联体成员单位,加挂枣庄市职业学院康复学院牌子,是枣庄市体卫融合健康促进中心签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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