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氧科
武汉脑科医院高压氧科成立近20年,现有高级职称医师2名,中级职称医师2名,主管护师3名,技师2名。自成立以来,累计成功开展高压氧治疗10余万人次,涉及病种如脑外伤、脑血管疾病恢复期、颅脑术后、缺血缺氧性脑病、突发性耳聋、脊髓损伤、周围神经损伤、一氧化碳中毒等60余种。
依托于武汉脑科医院强大的脑科品牌,对于神经系统疾病有丰富的评估、诊疗、处置经验,并率先在湖北省内开展了儿童颅脑外伤、儿童缺血缺氧性脑病等疾病的治疗,接诊患者来自湖北省内外。
2020年7月,武汉脑科医院新建成山东烟台宏远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型医用高压氧舱群,全自动电脑操控,满足医疗及急诊医学、教学、科研等多种用途。
武汉脑科医院为湖北省水上紧急医学救援医院,新舱为华中地区唯一一台具有减压舱的多功能高压氧舱群,可用于治疗减压病及潜水员进行加压锻炼,已有2名医师取得了潜水医师证,可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
高压氧的临床适应证分为Ⅰ类适应证和Ⅱ类适应证。Ⅰ类适应证为依据现有临床证据认为,实施高压氧治疗具有医学必要性。Ⅱ类适应证为依据现有临床证据认为,高压氧治疗是否显著优于传统疗法仍存在一定争议。
(一)Ⅰ类适应证
1.减压病。
2.气栓症(潜水、医源性、意外)。
2.急性一氧化碳中毒等。
3.危兆皮瓣、骨筋膜间室综合症等。
4.坏死性软组织感染、气性坏疽等。
5.放射性组织损伤。
6.糖尿病感染性溃疡等。
7.突发性耳聋、脑外伤等。
(二)Ⅱ类适应证
1.神经系统:缺氧性脑损害、脑供血不足、脑卒中恢复期、精神发育迟滞、脑膜炎、脑水肿、脊髓损伤、一氧化碳中毒迟发性脑病等。
2.心脏:急性冠脉综合症、心肌梗塞等。
3.血管系统:如慢性外周血管功能不全等。
4.创面:直肠阴道瘘、外科创面开裂等。
5.中毒:如四氯化碳、硫化氢、氨气、农药中毒(百草枯中毒禁用高压氧治疗)等。
6.其他:如高原适应不全症、运动性损伤及训练恢复等。
高压氧禁忌症:
1.未处理的气胸。
2.同时服用双硫伦类药物。
3.同时服用抗肿瘤药物如博来霉素、顺铂、阿霉素。
4.早产和(或)低体重的新生儿。
高压氧科首席专家:仲小玲
科主任:孙莉
咨询电话:
82451800
82451383
住院咨询:长江航运总医院康复科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