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消化道异物内镜治疗的禁忌证为已引起消化道穿孔、重要器官疾病或无法耐受的患者、严重食管静脉曲张、食管病理性狭窄和贲门失弛缓症、异物已经穿出消化道外、胃内巨大异物。
1、已引起消化道穿孔:如果异物已经导致消化道穿孔,需要进行外科手术治疗,此时不适合尝试内镜取异物;
2、重要器官疾病或无法耐受的患者:对于存在心脏、脑、肺等重要器官疾病或无法耐受和配合胃镜检查的患者,内镜取异物属于禁忌证;
3、严重食管静脉曲张、食管病理性狭窄和贲门失弛缓症:根据异物的大小、质地、部位以及估计取出时可能导致损坏食管的情况,对于这些病变患者内镜取异物也属于禁忌证;
4、异物已经穿出消化道外:如果估计异物可能已经全部或部分穿出消化道外,不宜在内镜下尝试取异物;
5、胃内巨大异物:对于一些胃内巨大异物(如胃石),如果估计不能通过贲门取出,不应强行使用器械进行取出,以免在食管和狭窄部位发生梗阻、嵌顿和黏膜损伤。
参考资料:[1]朱曙光等主编.现代消化系统疾病诊断与治疗[M].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