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治疗是一种通过锻炼来改善身体功能的方法,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运动治疗并不适合所有人。以下是一些禁忌证:
1、当体温超过38℃时,身体处于发热状态,不宜进行运动;
2、在平时安静时,心率超过100次/分,此时也不能进行运动;
3、安静状态时发生心绞痛发作的情况,此时需要休息,不能运动;
4、当血压过高或过低时,身体可能会感到不适,自觉症状不适的患者需禁止进行运动治疗;
5、骨折愈合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正确的康复锻炼,如果骨折愈合不充分,进行运动可能会影响骨折的愈合效果;
6、当身体有剧烈疼痛时,进行运动可能会加重疼痛;
7、心衰是一种严重的疾病,需要进行系统的治疗。对于心衰患者,也不宜进行运动治疗。
在进行运动治疗前,应该先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和适应能力,避免因运动而引发不必要的并发症或加重病情。如有疑虑或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咨询医生或专业人士的建议。
参考资料:[1]姜雪峰,李俊杰,许江峰等主编. 新编骨与关节外科治疗学 上[M]. 长春: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 20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