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合并甲状腺癌也并不罕见,根据美国的数据显示,甲状腺癌在孕妇中的发病率大约是14.4/10万。其中以甲状腺乳头状癌最为常见,大约有5%的结节细针穿刺细胞学结果是癌。
美国甲状腺学会、美国内分泌学会和美国临床内分泌医师协会认为,在怀孕6个月前(早中期)诊断的甲状腺癌,应该在怀孕第4到第6个月期间进行甲状腺手术切除,因为这期间手术引起流产的风险比较低。如果一名孕妇在怀孕的最后3个月内(晚期)被发现甲状腺癌,则应该在分娩后进行手术,妊娠晚期进行手术可能会造成早产。
手术后的治疗方案取决于病理的结果,如果是良性的,可能需要补充甲状腺素。如果是乳头状癌或滤泡性癌,根据肿瘤的大小和其他特点,下一步治疗可能会采用碘-131治疗,来根除残留的癌组织和正常甲状腺组织,但是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不能进行碘-131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