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后的康复治疗极其重要,是防止发生并发症和及早恢复功能的重要保证,可分为早期、中期、晚期三个阶段。
1、早期阶段:骨折后1-2周内,此期康复治疗的目的是促进患肢血液循环,消除肿胀,防止肌萎缩,功能锻炼应以患肢肌主动舒缩活动为主;
2、中期阶段:即骨折2周以后,患肢肿胀已消退,局部疼痛减轻,骨折处已有纤维连接,日趋稳定。逐渐缓慢增加其活动强度和范围,并在医务人员指导和健肢的帮助下进行,以防肌萎缩和关节僵硬;
3、晚期阶段:骨折已达临床愈合标准,外固定已拆除。此时是康复治疗的关键时期,特别是早、中期康复治疗不足的病人,肢体部分肿胀和关节僵硬应通过锻炼,尽早使之消除。
参考资料:[1]陈孝平,汪建平.外科学.第8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