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精神症状的表现复杂多样,但许多精神症状之间往往具有一定联系。在临床上,通常将具有一定内在联系、且往往同时出现的一组精神症状称为精神疾病综合征。常见的精神疾病综合征如下:
1、幻觉妄想综合征:以幻觉为主,并在幻觉的基础上产生相应的妄想,幻觉和妄想联系紧密,且相互影响。多见于精神分裂症,也可见于器质性精神障碍和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等。
2、躁狂综合征:以情感高涨、思维奔逸和活动增多为特征,主要见于躁狂发作,也可见于器质性精神障碍。另外,某些药物如糖皮质激素、抗抑郁药物等也可引起类似发作。
3、抑郁综合征:以情感低落、思维迟缓和活动减少为特征,主要见于抑郁发作,也可见于器质性精神障碍。另外,某些药物如利血平等也可引起类似发作。
4、紧张综合征:最突出的症状是患者全身肌张力增高,包括紧张性木僵和紧张性兴奋两种状态。紧张性木僵状态可持续数日或数年,可无任何原因地转入兴奋状态,而兴奋状态持续较短暂,发作后往往再次进入木僵状态或缓解。紧张综合征可见于精神分裂症、抑郁发作、急性应激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药物中毒等。
5、遗忘综合征:又称为柯萨可夫综合征,患者无意识障碍,智能相对完好,主要表现为近事记忆障碍、定向力障碍和虚构。多见于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脑肿瘤及其他脑器质性精神障碍。
参考资料:[1]郝伟,于欣.精神病学.第7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