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化用药
失眠是一个常见症状,几乎90%以上的正常人都曾有过失眠的体验,一般短暂性或临时性失眠不一定需要看病吃药。
长达2~3周以上的持续性失眠才需要看病吃药。据统计,这类失眠大多数伴有神经精神科疾患,其中最常见的是焦虑症和抑郁症,因此安眠药往往要同抗焦虑药和抗抑郁药一起使用,切忌自行其是,以免耽误疾病的诊断。
安眠药的作用随剂量不同而异。小剂量时产生镇静作用,中等剂量时可引起近似生理性睡眠,大剂量时则产生麻醉、抗惊厥作用。
不同类型的失眠症,选用药物的品种也不同。
对入睡困难的失眠病人,要用超短效类药物。这类药物半衰期短,只有0.5~3小时,服用后可使病人很快入睡,如司可巴比妥、氯硝安定、三唑仑(酐乐欣、海乐神)、唑吡坦片(思诺思、乐坦)、咪唑安定等。
对维持睡眠困难、噩梦频频的失眠病人,可选用短效或中效类药物。这类药物半衰期稍长,为6~8小时,可加深慢波睡眠并缩短其时间,如舒乐安定、唑吡酮(忆梦反)、劳拉西泮(罗拉)等。
对早晨早醒的失眠病人,应采用中效或长效类药物。这类药物半衰期长,为12~15小时,可延长总睡眠时间,如硝基安定等。
有人认为安定作为催眠药不错,其实安定起效虽快,但半衰期太长,达20~90小时,患者往往第二天醒来还昏昏沉沉,所以此药并不适用于催眠,相反用于白天抗焦虑效果比较理想。
可能产生的副作用
几乎所有安眠药都存在“宿醉”现象:许多失眠患者服药后能安然入睡,但醒来后却昏昏沉沉,头昏脑胀,无法集中注意力。日长月久,还会严重影响正常的工作、生活和人际关系。
安眠药还会产生一个较为麻烦的现象,就是服用后可能做噩梦,发生率大约在10%左右。这让患者睡得更不安稳,失去了服药的意义。
另外,在大脑皮层高度兴奋状态下,不要立即服用安眠药,否则,不仅未能起到催眠作用,反而会更加兴奋。
应当指出,绝大多数安眠药物都有成瘾性,属于国家管制药品,必须凭医生处方限量使用。所以患者不得擅自购买使用。
事实上,不少长期依靠服用安眠药入睡的人,与其说是治疗病症需要这类药物,还不如说是心理上依赖。
因此,需要服安眠药时,一般连续服用某种安眠药最长不超过4个月。最好将两三种安眠药交替服用,四五天就要停一天。
若睡眠状况有所改善,那么连续服药的天数就要慢慢减少,逐渐到服一天停一天,服一天停两天,直到最后完全停服。
特殊人群慎用安眠药
孕妇忌服安眠药,有的安眠药可能使胎儿畸形,还可能出现新生儿哺乳困难、黄疸和嗜睡。孕期出现失眠时,最好是通过放松心情,按时作息等生活方式的调理来达到催眠目的。
哺乳期妇女如果服用安眠药,其成分可能转移到母乳内,对新生儿造成不良影响。如果母亲在哺乳期中服用安眠药,需避免授乳。
年老体弱者,如果药物残留较大,会有头晕和走路不稳等副作用,可能给年纪大、身体较弱者带来危险。如果患者长期服用催眠药,可能会导致记忆力逐渐减退,有可能发展为老年痴呆症。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睡眠呼吸障碍者,安眠药能加深中枢抑制,所以呼吸道阻塞性疾病或睡眠呼吸暂停患者不宜服用安眠药。
患有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及重症肌无力的人也要注意,这些患者服用安眠药时,症状会急剧恶化。
另外,喝酒后不宜服用安眠药。酒精和安眠药一样有抑制中枢神经作用,不要同时使用,以免中枢神经过度抑制造成伤害。
因为安眠药主要在肝脏转化,由肾脏排除,所以对于老年人及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安眠药特别敏感,有时一般剂量也可以过度镇静,而发生意外。特别是患有呼吸功能不全的人即使小剂量也会引起呼吸衰竭加重,甚至呼吸抑制而死亡,因此要格外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