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抗肿瘤的治疗过程中,常常会引起心脏功能损害,尤其是蒽环类化疗药物和单抗类靶向药物,是最常引起心脏毒性的治疗药物,但这两类药物又是乳腺癌治疗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我们该如何应对呢?
蒽环类药物的心脏毒性随累积剂量增加而增加,表阿霉素的最大累积量为900~1000mg/m2,在应用含蒽环类药物后,如果左室射血分数(LVEF)下降至<50%,则需在3周后再次进行评估,如心功能未能恢复,则需考虑停用蒽环类药物并进行抗心衰的治疗,后续需要频繁的监测患者的超声心动图检查。对于伴有严重心脏基础疾病的患者,往往需要避免使用蒽环类药物,以其他化疗药物替代。对于使用蒽环类具有心脏毒性高危因素的患者可以使用右丙亚胺,降低心脏事件的发生率。
靶向治疗药物曲妥珠单抗诱发的心脏毒性事件,尽管症状大多比较轻微,但在临床实践中却很常见,发生率约为2.6%-16%。主要包括无症状性的左室射血分数降低、心动过速、胸痛及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在使用曲妥珠单抗前需要进行全面的心脏评估,在使用过程中每三月复查一次超声心动图。如监测过程中发现LVEF较治疗前绝对数值下降≥16%,或LVEF低于该监测中心正常范围并且LVEF较治疗前绝对数值下降≥10%时,应暂停曲妥珠单抗治疗至少4周,并每4周检测一次LVEF,4-8周内LVEF回升至正常范围,或LVEF较治疗前绝对数值下降≤15%,可恢复使用曲妥珠单抗,但LVEF持续下降超过8周,或者3次以上因心脏问题中断曲妥珠单抗治疗,应永久停止使用曲妥珠单抗。
所有患者在接受治疗前、治疗中和治疗后都应进行全面的心脏评估,包括进行ECG、超声心动图、心肌酶谱等检查,重在预防,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对于高危人群或有心脏基础疾病患者,可尽早使用保护心血管药物,尽量对心脏的损伤降至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