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凝治疗是下肢静脉血栓治疗中应用最早且最广泛的方法,抗凝本身并不能使已形成的血栓溶解,但它能抑制血栓的蔓延,配合机体自身的纤溶系统溶解血栓,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同时它能有效地减少肺栓塞的发生,在肺栓塞防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他手术或非手术治疗方法一般均应同时用抗凝治疗作为辅助治疗。抗凝治疗的时间可贯穿整个病程,一般需1~2个月,部分病人可长达半年~1年,有的甚至需终生抗凝。但下列情况禁用抗凝治疗:消化道溃疡者、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近期发生脑出血者、流产后、先天性凝血因子缺乏者等。
(1)肝素
最常用的抗凝药物,其抗凝作用主要是通过增加抗凝血酶Ⅲ(ATⅢ)的活性,抑制血栓形成。肝素起效快,半衰期短,在体内作用稳定。肝素水溶剂主要为12500U/支,相当于100mg。给药途径有静脉注射和皮下深脂肪层注射2种,肌肉注射易发生注射部位血肿,不宜采用。皮下深脂肪层注射方法较简单,但体内肝素浓度不易精确控制,注射部位一般选择腹壁皮下。静脉注射方法利用微量泵持续静脉给药,此法肝素作用快,剂量容易控制,体内肝素浓度较稳定,容易调节,是较理想的给药方法。具体方法是先静脉一次性注射肝素50mg即6250U,使肝素体内浓度快速达到峰值,然后将肝素稀释液(肝素200mg即25000U溶于5%葡萄糖盐水500ml)以30ml/h静脉持续滴注。但有下列情况时肝素用量应减小至20ml/h:2周内作过手术者;2周内有脑卒中者;血小板计数
肝素的剂量个体差异很大,因此需根据实验室监测,随时调节肝素的用量。目前最常用的肝素监测指标是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用药期间aPTT控制在正常对照的1.5倍或正常值的上限。APTT首次检测是在肝素6250U静脉注射后,以后每4~6小时检测1次,待稳定后可每12小时检测1次。
肝素的常见副作用包括:A.出血,用药期间出现皮下瘀点、瘀斑应引起重视,如出现血尿、消化道出血,则应减少或停止用药,出血量大时,可用鱼精蛋白按1:1的比例静脉注射,对抗肝素的抗凝作用。B.血小板减少症,可能与肝素引起的体内自身免疫反应有关,发生率在1%~2%,表现为血小板计数减少,严重时出现动脉、静脉内广泛性血栓形成,致使病人死亡或残肢,应引起临床高度重视。用肝素期间应注意检测血小板计数,如在用药时出现血栓蔓延或有新的血栓出现,应考虑此并发症,并立即停药,改用水蛭素或选择性抗凝血酶药阿加曲班。C.骨质疏松症,当长期使用肝素时,可能会引起骨质疏松,甚至导致椎体或长骨骨折。
(2)低分子量肝素:如前所述,低分子量肝素较肝素有很多优越性,由于它主要针对Ⅹa因子,因此它在抗凝的同时,出血的危险性大大降低。其良好的组织吸收性、长半衰期,使用药方法变得简单,用药次数也较肝素减少。市场上销售的低分子量肝素有几种,各种产品的成分和用法各不相同,不能一概而论。其共同点都是皮下注射为主,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时,每12小时注射1次。
使用低分子量肝素一般无需实验室监测,但与肝素一样,低分子量肝素也能引起血小板减少症,虽然其发生率较肝素低,但检测血小板计数有助于早期发现此并发症。
由于低分子量肝素使用较肝素安全,因此目前其在临床上应用越来越多,并有逐渐替代肝素的趋势。
(3)华法林:华法林作为口服抗凝药在临床上已得到长期应用,作为口服制剂,华法林成为门诊抗凝治疗的首选药物。华法林在体内起效慢,一般在服药2~3天后开始起效,因此临床上常同时将它与肝素或低分子量肝素一起使用,待华法林达到治疗作用时,停用肝素或低分子量肝素。
使用方法:首日7.5mg口服1次,第2天改为5mg口服1次,第3天2.5mg/d,口服,此剂量根据凝血酶原时间(PT)调整。一般开始每周检测PT2次,将INR值控制在2~3,后改为每周检测1次,逐步过渡到每月检测1次。下肢深静脉血栓病人华法林的用药时间一般至少2个月,如有过肺栓塞史,华法林用药时间可延长至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