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性肺结核患者不适宜结婚,应该先进行积极治疗。治疗活动性肺结核需要综合方法,包括充足的休息和丰富的营养摄入。
如果在治疗未完成的情况下结婚,可能会因为婚后的生活压力和劳累导致病情恶化,甚至可能使稳定的病灶重新活跃,扩散到其他器官,引发其他类型的结核病。
如果患者的痰液中带有结核杆菌,结婚后可能会增加传染给伴侣的风险,对对方的健康造成威胁。此外,如果是女性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在婚后的怀孕和分娩过程中,可能会使病情进一步恶化,甚至可能传染给婴儿。
因此,为了确保患者的健康和家庭的幸福,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应该暂时避免结婚,积极接受治疗并等待完全治愈后再考虑结婚。这是对患者和家庭负责任的表现。
参考资料:桂希恩主编,生命要设防 预防艾滋病知识普及读本,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