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食物中毒,一般通过以下四个方面:
1、短时间内大量进食:是否在短时间内大量出现相同症状的病人,尤其是在饮食之后,假设有20个人在一起吃饭,20个人都出现了相同的症状,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
2、共同进食史:都在一块吃,共同吃同样的东西;
3、不吃者无中毒症状:部分人可能没有吃这类食物,就没事,此时考虑吃这些食物的人,有可能是集体食物中毒;
4、停止食物供应中毒症状不再加重:不再吃这些食物的时候,中毒症状不再出现,甚至不再加重。
所以判断食物中毒,一个是短时间内大量进食,第二共同进食史,第三个不吃者无中毒症状,第四个停止食物供应,中毒症状不再加重,这是判定食物中毒的主要方式。根据临床经验,通常在共同吃某些食物4-10小时出现,如果有食物中毒,通常高峰期在饮食之后的6个小时,出现腹痛、腹胀、恶心、呕吐、腹泻这些消化道中毒症状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