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宫内生长迟缓是否终止妊娠,要看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经过治疗以后的情况如何,具体如下:
1、如果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经过治疗,胎儿又开始重新开始生长,宫高又开始随着孕周增长,羊水慢慢增多,孕妇自觉胎动多,胎心监护也正常,就是有效的宫内生长迟缓的治疗,不应终止妊娠,可以继续妊娠。有些情况要终止妊娠,比如治疗后没有好转,每个星期做胎心监护都没有反应,催产素、激惹试验也没有反应,新生儿生物物理评分也一直在4-6分。如果胎儿已经成熟,这时就终止妊娠,如果没有成熟,给予药物地塞米松促进胎儿成熟,终止妊娠;
2、治疗过程中发现胎儿羊水量越来越少,胎儿停止生长3周以上,孕妇又感觉胎动明显减少,同时此时胎儿的血流图出现异常,比如SD比值明显增高,或者舒张末期的血流消失或者缓流,或者大脑的中动脉、脐动脉相应的值比例失调,这些都提示胎儿宫内缺氧。无论胎儿有没有成熟,都应终止妊娠;
3、如果FGR是妊娠合并症,整个治疗过程中的合并症和并发症越来越重,也要为母婴安全考虑,终止妊娠;
4、如果胎儿已经成熟,就不需要促胎肺成熟,如果还没有成熟,要给予地塞米松,或者羊膜腔里直接注射地塞米松,促进胎肺成熟终止妊娠。
所以胎儿宫内生长迟缓,要看胎儿经过治疗以后有没有改善,如果没有改善,要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