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分期是乳腺癌预后和治疗非常重要的依据。乳腺癌常规分为四期,即Ⅰ期、Ⅱ期、Ⅲ期和Ⅳ期。分期是根据乳腺癌原发病灶,即乳房病灶大小,区域淋巴结情况,以及远处转移情况进行划分。
Ⅰ期乳腺癌,即乳腺癌原发病灶在2cm以内,没有淋巴结转移。Ⅱ期即肿瘤在2-5cm可以有淋巴结转移,也可无淋巴结转移。Ⅲ期,即肿瘤>5cm,伴有腋窝淋巴结转移。Ⅳ期除分期之外,不管肿瘤大小或淋巴结情况,可能有远期转移,主要是肺转移、肝脏转移、内脏中转移、锁骨上转移、颈部转移,特别是远隔脏器转移,可能造成Ⅳ期。
Ⅰ期、Ⅱ期叫早期乳腺癌,Ⅲ期是局部进展期或者局部晚期乳腺癌,需要综合治疗,Ⅳ期即晚期乳腺癌。分期会决定后续治疗,Ⅰ期、Ⅱ期以手术为主;Ⅲ期以全身治疗为主,其次即手术;Ⅳ期需进行全身治疗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