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晚期实际上与终末期并不是一个概念,有时对于腹腔、盆腔的脏器或者器官的恶性肿瘤,可能导致腹膜转移,形成大量腹水,这个情况在临床上相对较多见。
但是如果病人的体力状态相对较好,而且各项生命体征都相对较完善时,各项的肝功能、肾功能都是正常水平。对于这样的病人,还是可以进行后续的抗肿瘤综合治疗策略。
对于这样病人的生存期,如果治疗有效,生存期也会有所延长,根据不同器官特异性的肿瘤会有所差异,一般可以延长1-2年,甚至5年之久。所以癌症出现晚期腹水,并不是死亡的征兆。
但如果癌症晚期出现恶性腹水,当达到终末期的情况,尤其是病人可能出现各项脏器功能指标都出现严重异常,如出现肝脏转氨酶、胆红素显著升高,肾脏出现相应肾功能的改变或者伴随着心肺功能循环系统相应的障碍。
当然,随之而来的可能相应出现脑病、意识不清,这些可能就是癌症病人出现死亡的征兆。但是其具体生存期的长短,还要根据各项指标的差异以及出现神经系统、意识障碍、循环系统的严重程度而定。
如果对于极其严重的病人,心肺功能出现严重障碍、肝肾功能出现明显衰竭,只能靠外源性的生命体征支持,而且头部已经出现相应的转移病灶,引起相应的意识障碍。这种病人就是临近死亡的状态,可能生存期大概不足1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