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后可采取以下措施促使康复:
1、康复功能训练,应在医护人员指导下循序渐进进行,并贯穿于骨折愈合的始终;
2、功能训练,内容因人及骨折治疗过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3、活动范围由小到大,次数由少到多,时间由短到长,强度由弱到强;
4、活动度以患者不感到疲劳,骨折部位不感到疼痛为度;
5、活动应以恢复肢体与生俱来的生理功能为中心,如上肢应围绕增强手的握力进行活动,下肢应围绕恢复负重行走能力进行训练;
6、功能训练不能干扰骨折的固定,更不能做不利于骨折愈合的活动;
7、进入骨折恢复期要针对有障碍的关节进行运动,不能用邻近的关节替代。首先应恢复关节运动的范围、幅度及关节活动时的顺利程度,以达到关节活动无障碍;
8、进一步恢复关节运动的质量和准确性,以主动运动为主,被动运动及助力运动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