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在肿瘤没有控制的情况下,化疗需要持续进行。临床上化疗主要分为辅助性化疗和根治性化疗,常见分析如下:
1、辅助性化疗:主要是在手术以后,或放疗以后进行的辅助性化疗,一般是进行4-6个周期结束;
2、根治性化疗:意味着病人的肿瘤比较晚期,主要进行以化疗为主要治疗手段的综合治疗,可能进行2-3个周期后做一次评估,如果肿瘤有缩退,则会继续进行原方案化疗。理论上,进行6-8个周期化疗后,肿瘤可能会完全消失或大部分消失,后续可能会进行维持性治疗,可以选择化疗或其他方法,比如靶向治疗。如果病人经过6-8个周期化疗以后,肿瘤没有明显缩退,此时需要更换化疗方案继续进行化疗。如果病人在6-8个周期化疗以后,在短期内比如6个月之内出现复发,则需要继续进行化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