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糜烂曾经是一个困扰很多女性的疾病,年轻女性复检时,十有八九被诊断为宫颈糜烂;育龄妇女较为常见,约70%-80%在妇科检查时会被告知有程度不一的宫颈糜烂。2008年,大学本科教材第七版《妇产科学》就已经取消了“宫颈糜烂”的病名,以“宫颈柱状上皮异位”生理现象取代。目前已明确宫颈糜烂并不是病理学上的上皮溃疡、缺失所引起的真性糜烂,也与慢性宫颈炎定义及间质中出现的慢性炎症细胞浸润不一致,实际上是宫颈柱状上皮和鳞状上皮交界处外移,使宫颈局部呈糜烂样改变外观,多见于青春期、生育期妇女雌激素分泌较旺盛者,以及口服避孕药或妊娠期的女性。这种糜烂样改变只是一个临床的征象,可以是生理性的,也可以是病理性的。严格意义上宫颈糜烂不是病,只属于一种生理现象,所以不需要用药和治疗,也不存在危害,不影响结婚生育,也不需要采取预防措施,过度的干预反而弄巧成拙,只需定期常规妇科健康体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