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疾病,一般患者血压增高到160/110-mmHg以上,临床上称为重度子痫前期。诊断重度子痫前期在充分治疗24-48小时之后,就能主张终止妊娠。当然有孕周的限制,如果孕周>34周,一般经过治疗在48小时内不见好转,血压持续升高到160/110mmHg,则需要终止妊娠。
如果孕周过小如29周、30周、31周等,不足34周时,孕妇血压进一步增高,达到或超过160/110mmHg时,医生仍然会利用各种降压手段进行解痉和降压。通过对血压进行持续性降低,保证孕周进一步的增长,以接近34-35周。34-35周仍然不可以称作足月,临床上37周称为足月。
但是妊娠期高血压一旦高到重度子痫前期地步,孕周超过34周、35周,疾病发展会非常凶险,孕妇和胎儿会受到极大威胁。孕34-35周,胎儿肺部和各个组织脏器基本接近成熟,所以在34-35周之后,重度子痫前期应该充分治疗。治疗24-48小时后不见好转,临床上建议积极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