髋部骨折的患者下地行走,一定要结合自身情况来决定。对于年龄大的患者要往后延迟,年纪较轻的患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去做。应注意以下事项,首先病人能否下地行走,有相应的标准进行判断。第一病人骨折已经形成骨痂,有连续性骨痂形成,而且按照时间节点循序渐进地进行下地行走,不可冒进。术后5-8天可以测试病人的肌肉力量,对于肌肉力量5级以下的患者不主张下地行走,5级以上可以进行力量行走的功能训练。因为要想行走,首先病人要有负重能力,如果早期不具备能力,肌肉无力的情况下,会有行走异常的问题。如果以错误的姿势进行行走,长时间会引起很多并发症,叫做姿势异常。姿势异常错误的模式会引起后期对侧肢体功能的一些代偿。因此病人下地行走的过程中一定要循序渐进,结合病人实际情况、身体状况,进行行走功能的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