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分级为4级,即1级濒危、2级危重、3级急症和4级非急症。分级管理遵循从重到轻、从病情迅速变化到相对稳定的原则,以合理安排患者就诊顺序,优先处理较重患者。3级、4级患者在候诊区等候时,会有专门医务人员定期进行巡视,对候诊患者病情及潜在危险动态进行评估。可根据最新评估情况再次分期,保证患者生命安全。
1级为病危患者,需即刻进入复苏室或者抢救室进行抢救。如心跳和呼吸骤停、休克、心肌梗死、癫痫持续状态、体温>41℃、收缩压<70mmHg、血糖<3.33mmol/L等患者。2级患者病情危重或迅速恶化,存在生命危险,应在十分钟内进入抢救室进行救治。如严重呼吸困难、昏睡、急性脑卒中、心电图提示急性心梗、活动性或严重失血等患者。3级患者病情即存在潜在生命危险,先于4级非急症患者优先诊治。如急性哮喘、吸入异物、吞咽困难、持续呕吐、胸腹痛、轻中度外伤、轻中度出血等患者。4级患者为非急症,病情程度一般,根据指引顺序就诊,等候时间较长,如无危险特征的轻微疼痛、不需要缝合的小擦伤、稳定恢复期复诊,及需要开具医疗证明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