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对胎儿的检查,按照现在国际和国内的检查方法,分为四个档次:
1、Ⅰ级超声筛查,主要是评判胎儿是否存活,这一级的筛查没有办法评价胎儿畸形情况;
2、Ⅱ级超声检查主要是对胎儿的六大致死性畸形进行判断,包括严重的胸腹壁缺损、严重的脊柱裂、严重的脑膨出、无脑儿以及单心室,还有致死性软骨发育不全六大致死性进行检查,Ⅱ级超声检查能够筛查出六大致死性畸形;
3、Ⅲ级超声检查是指系统超声检查,系统超声检查主要是对胎儿的大体的解剖结构进行观察,通过这类筛查能够筛查出有问题的胎儿,比如唇腭裂的患儿、部分严重的开放性脊柱裂的患儿、四肢短小的患儿、四肢缺如的患儿;
4、Ⅳ级超声检测,主要对所发现有问题的胎儿进一步的做产前诊断,决定胎儿有没有大问题,需不需要做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