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骨转移需要进行几次治疗并不确定,大多数情况下一次治疗就足够,因为大多数患者无法承受过多的治疗,尤其是在进行大量的化疗和放疗后的终末期核素治疗。
对于癌症骨转移,核素治疗并不是首选,通常首先进行全身的放疗和化疗,包括手术治疗、局部治疗。只有在这些治疗无效的情况下,才会考虑采用核素治疗。
然而对于甲状腺癌的全身骨转移,碘-131的核素治疗非常有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优先采用碘-131治疗。
核素治疗的最大并发症主要是对骨髓的抑制作用,包括对血小板、白细胞和血色素的抑制,这种抑制作用具有一定放射性因素的持续。如果骨髓被抑制的现象不能恢复,就不能进行进一步的核素治疗。
如果这些能恢复,还可以进行第二次治疗,但很少能进行第三、第四次的反复核素治疗,因为这种治疗的伤害确实较大。
所以癌症骨转移的核素治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补充方面,但目前还不作为早期的主流治疗方案。然而在晚期,核素治疗确实是有一定效果的治疗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