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发性青光眼

就诊指南


挂号科室: 青光眼科

发病部位:

多发人群:所有人群

治疗方法:药物治疗、手术治疗

是否传染:无传染性

是否遗传:无遗传性

相关症状:视力逐渐下降

相关疾病: 虹膜睫状体炎 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 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

相关检查:超声生物显微镜

相关手术:内障摘除术

相关药品:醋氮酰胺、阿托品

治疗费用:市三甲医院约(10000-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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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压与青光眼

眼压的定义:眼压是眼球内容物作用于眼球内壁的压力。  正常眼压:  1、从临床角度,正常眼压的定义应该是不引起视神经损害的眼压范围。 正常人眼压平均值为16mmHg(1mmHg=0.133kPa),标准差3mmHg。从统计学概念,将正常眼压定义在10~21mmHg,但实际上正常人群眼压并非呈正态分布。因此,不能机械地把眼压>21mmHg认为是病理值。  2、正常眼压不仅反映在眼压的绝对值上,还有双眼对称,昼夜压力相对稳定等特点。正常人一般双眼眼压差异不应>5mmHg,24小时眼压波动范围不应>8mmHg。  高眼压症和正常眼压青光眼:高眼压并非都是青光眼,而正常眼压也不能排除青光眼。  1、高眼压症:有些患者眼压虽已超越统计学正常上限,但长期随访并不出现视神经、视野损害;  2、正常眼压青光眼:部分患者眼压在正常范围,却发生了典型青光眼视神经萎缩和视野缺损。  此外,也有部分患者在眼压得到控制后,视神经萎缩和视野缺损仍然进行性发展,提示除眼压外,还有其他因素参与青光眼的发病。 种族、年龄、近视眼及家族史,以及任何可引起视神经供血不足的情况,如心血管疾病、糖尿病、血液流变学异常,也都可能是青光眼的危险因素。  实验性青光眼和继发性青光眼的病理过程都证实眼压升高是引起视神经、视野损害的重要因素。眼压越高,高眼压持续时间越长,导致视神经损害的危险性越大。而且,对于青光眼的治疗,目前眼压仍是最确切可控制的危险因素;同时,眼压控制后多数青光眼患者视神经损害的发展得到减缓也反证了高眼压的危害性。因此,认识正常眼压及病理眼压,对青光眼的诊断和治疗都有重要意义。

作者:陈国玲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阅读量: 6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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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雅主任医师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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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刘雅,男,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眼科,主任医师。从事眼科工作40余年,擅长运用中西医结合处理眼科多种疑难病症,熟练掌握眼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如各种眼底出血性疾病,视神经、视网膜疾病等,临床经验丰富。1985年7月毕业于湖南医科大学医疗系,1985年8月中国中医研究院眼科,1989年10月-1991年7月参加中国中医研究院第七期西学中班... 展开
个人擅长: 运用中西医结合处理眼科多种疑难病症,熟练掌握眼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如各种眼底出血性疾病,视神经、视网膜疾...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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