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3 17:32
盐酸司来吉兰胶囊与哪些药不宜同时使用
盐酸司来吉兰胶囊与以下药物不宜同时使用:
1、炔雌醇:炔雌醇可使盐酸司来吉兰胶囊血药浓度升高,增加发生不良反应的风险。
2、左旋多巴:盐酸司来吉兰胶囊可使左旋多巴的不良反应加重。
3、安非拉酮:本品可增强安非拉酮的毒性,出现惊厥、烦躁不安及精神症状,禁止合用。
4、阿托品(眼用):本品可增强阿托品(眼用)的高血压作用。
5、苯扎贝特:本品可能会增强苯扎贝特的不良/毒性作用。
6、溴哌啶醇:本品可能会增强溴哌啶醇的降压作用。
7、丁丙诺啡:丁丙诺啡可能会增强本品的不良/毒性作用。
8、可待因:本品可能会增强可待因的不良/毒性作用。
9、右美沙芬:本品可增强右美沙芬的血清素作用。
10、地芬诺酯:地芬诺酯可能增强本品的高血压作用。
11、胍乙啶:胍乙啶可能会增强本品的不良/毒性作用。
12、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利奈唑胺):可增强司来吉兰的血清素作用,可能导致血清素综合征,出现躁动、迷糊、幻觉、发烧、心跳加快或异常、肌肉抽搐或僵硬。
13、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如氟西汀):同时使用可能出现运动障碍、震颤、高热、血压异常、惊厥、心悸、出汗、脸红、眩晕、幻觉等不良反应,应避免合用且在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停药至少五周后才可开始服用本品。在停用本品后也需要至少两周才可开始服用氟西汀。
14、三环抗抑郁药(如阿米替林、氯丙咪嗪、丙咪嗪、多塞平):合用本品可引起心脏停搏、出汗过多、高血压、昏厥、意识障碍、高热、癫痫等不良反应。应在停用本品至少14天后才可开始应用三环类抗抑郁药。
若您在服用本品期间需要使用其他药物(包括处方或非处方药、天然产品、维生素),一定要先经过医生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