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稳定心绞痛分级标准

2019-03-05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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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稳定型心绞痛分级标准主要分为四级。零级是指无反复发作的心前区疼痛或者心绞痛症状。一级是指偶然发作的心前区不适,这种情况不需要加强药物治疗。二级是指病情反复发作,需要加强药物治疗。三级是在加强药物治疗的情况下,仍然有心绞痛的症状反复发生。四级是指较三级更为严重的心绞痛症状,这种情况往往需要紧急行冠脉介入治疗,如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或者腔内成形术,必要时还需要紧急行急性冠脉搭桥手术。不稳定型心绞痛的患者往往危险性极高,所以,一定要给予及时有效的治疗,才可以更好的改善患者预后,提高生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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