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7 12:35
烧伤面积补液公式
1970年全国烧伤会议,将第三军医大学公式和瑞金医院公式结合制定了目前国内较常用的复苏公式。成人第1个24小时,计划补液量为1.5ml*23度烧伤面积*体重,水分(5%葡萄糖)为2000ml。晶体液与胶体液之比一般为2:1,三度烧伤面积较为广泛者可按1:1计算,烧伤面积大于50%者,按实际烧伤面积计算。小儿第1个24小时计划补液量为2ml*23度烧伤面积*体重。晶体液与胶体液之比为(1-3):1,基础水分儿童按每公斤体重70-100ml,婴幼儿按每公斤体重100-150ml计算。小儿头面部烧伤渗液较其他部位多,应考虑适当增加补液量。补液量的1/2,于伤后第1个八小时内输入,剩下的1/2,于第2个和第3个八小时均匀输入。第2个24小时,晶体液和胶体液均减为第1个24小时,实际补液量的一半,基础水分的补充量与第1个24小时相同。在体液复苏时应遵循先盐后糖,先晶体后胶体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