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为脑瘫的必备条件包括中枢性运动障碍持续存在、运动和姿势发育异常、反射发育异常、肌张力及肌力异常。
1、中枢性运动障碍持续存在:婴幼儿脑发育早期(不成熟期)发生拾头、翻身、坐、爬、站和走等大运动功能和精细运动功能障碍或显著发育落后。功能障碍是持久性、非进行性但并非一成不变轻症可逐渐缓解重症可逐渐加重最后可致肌肉、关节的继发性损伤;
2、运动和姿势发育异常:包括动态和静态以及俯卧位、仰卧位、坐位和立位时的姿势异常,应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姿势发育而判断。运动时出现运动模式的异常;
3、反射发育异常:主要表现有,原始反射延缓消失和立直反射如保护性伸展反射)及平衡反应的延迟出现或不出现可有病理反射阳性;
4、肌张力及肌力异常:大多数脑瘫患儿的肌力是降低的,痉挛型脑瘫肌张力增高、不随意运动型脑瘫肌张力变化(在兴奋或运动时增高安静时减低)。可通过检查腱反射、静止性肌张力、姿势性肌张力和运动性肌张力来判断。主要通过检查肌肉硬度、手掌屈角、双下肢股角、润窝角、肢体运动幅度、关节伸展度、足背屈角,围巾征和跟耳试验等确定(4个1级证据A个Ⅱ级证据)。
参考资料:[1]李晓捷,庞伟,孙奇峰.中国脑性瘫痪康复指南(2015):第一部分[J].中国康复医学杂志,2015,30(007):747-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