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惧症是一种以过分和不合理地惧怕外界客体或处境为主的神经症,其表现可根据恐惧事物来分为:
1、场所恐惧症:又称广场恐惧症、旷野恐惧症、聚会恐惧症等,是恐惧症中最常见的一种,约占60%,如高处、广场、密闭的环境和拥挤的公共场所等。患者不敢进入商店、剧场、车站或乘坐公共汽车。而竭力回避,甚至不敢出门,恐惧发作时常伴有抑郁、强迫、人格解体等症状,部分患者可伴有惊恐发作。
2、社交恐惧症(社会焦虑恐惧症):多在17-30岁期间发病,常无明显诱因突然发病。主要特点是害怕别人注视,一旦发现别人注意自己就不自然,脸红、不敢抬头不敢与人对视,甚至觉得无地自容,有人称为赤面恐惧,对视恐惧,他们并无牵连观念,周围现实判断并无错误,只是不能控制自己不合理的情感反应和回避行为,并因此苦恼,其恐惧对象可能是生人、熟人,甚至是自己的亲属、配偶。较常见的恐惧对象是异性、严厉的上司等。患者若被迫进入社交场合时,便产生严重的焦虑反应,惶然不知所措。
3、特定的恐惧症:又称单一恐惧症,指对某一具体的物体、动物有一种不合理的恐惧,常起病于童年,如恐惧某一小动物,在儿童中很普遍,常随年龄增长而消失,还有少数人一直持续到成年,目前尚无法解释。恐惧症状恒定,既不改变,也无泛化,但在部分患者却可能消除了对某一物体的恐惧之后,又出现了新的恐惧对象。女性多见,最常见的恐惧对象为蛇、狗、猫、鼠、鸟、蜘蛛、青蛙、毛毛虫等,还有鲜血、尖锐锋利的物品,对自然现象产生恐惧,如黑暗、风、雷、电等。
参考资料:[1]亓高超.新编临床精神病学.第1版[M].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