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头骨折患者通常需采用手术治疗,对于病情轻微以及无移位的骨折,可以选择保守治疗。
一、保守治疗
若骨折稳定、无移位,可局部制动,卧床休息。主要包括持续牵引治疗4-6周、石膏固定治疗以及穿防旋鞋制动。此外,不能耐受或不愿手术者也可选择保守治疗。
二、手术治疗
1、闭合复位内固定:适用于各种类型骨折,通常主张对50岁以内的年轻患者采用内固定,但对70岁以上骨折无移位的患者,松质骨螺钉固定也是一种可行的方法。
2、切开复位内固定加肌骨瓣移植:包括股方肌骨瓣移植、旋髂深血管蒂髂骨移植、缝匠肌蒂骨瓣和阔筋膜张肌骨瓣移植、带血管蒂的腓骨移植等。适用于50岁以下,尤其青壮年的股骨颈头下型或头颈型骨折、骨折不易愈合并有股骨头坏死的可能者,还可用于陈旧性股骨颈骨折不愈合者。
3、人工股骨头置换术:主要适用于股骨头骨折不愈合或股骨头缺血性坏死者。其优点是可早期使用患肢,不存在骨折不愈合的问题。其缺点是并发症多,如感染、松动、下沉或穿入骨盆等。而且时间越长,并发症越多,一般不适于青壮年患者。
股骨头骨折处理不当容易造成股骨头坏死,通常手术治疗的愈合率要比保守治疗效果好。一般情况下股骨头骨折手术不会造成死亡,但是手术后也有可能发生股骨头坏死或者骨不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