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体格生长评价包括生长水平、生长速度以及匀称度三个方面,在不同年龄阶段有着不同的评价标准,还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建议需要按时关注。
1、生长水平:将某一年龄时点所获得的某一项体格生长指标测量值(横断面测量)与生长标准或参照值比较,得到该儿童在同年龄、同性别人群中所处的位置,即为此儿童该项体格生长指标在此年龄的生长水平。所有单项体格生长指标,如体重、身高(长)、头围、胸围、上臂围等均可进行生长水平评价。
早产儿体格生长有一允许的“落后”年龄范围,即此年龄后应“追上”正常足月儿的生长。进行早产儿生长水平评价时应矫正胎龄至40周胎龄(足月)后再评价,身长至40月龄、头围至18月龄、体重至24月龄后不再矫正;
2、生长速度:是对某一单项体格生长指标定期连续测量(纵向观察),所获得的该项指标在某一年龄阶段的增长值即为该儿童该项体格生长指标的生长速度。以生长曲线表示生长速度最简单、直观,定期体格检查是评价生长速度的关键。这种动态纵向观察个体儿童的生长规律的方法可发现每个儿童有自己稳定的生长轨道,体现个体差异因此,生长速度的评价较生长水平更能真实反映儿童的生长状况;
3、匀称度是对体格生长指标之间关系的评价。体型匀称度表示体型(形态)生长的比例关系,常用的指标有身高的体重以及年龄的体质指数。身高的体重表示一定身高的相应体重增长范围,间接反映身体的密度与充实度。
其优点是不依赖于年龄,是判断2岁以内儿童营养不良和超重肥胖最常用的指标之一。年龄的体质指数=体重/身高,其实际含义是单位面积中所含的体重数,表示一定身高的相应体重增长范围,间接反映体型和身材的匀称度。
此外,儿童的BMI随年龄而变化,需要采用根据不同年龄和性别制定的身体质量指数照标准,对≥2岁儿童超重肥胖的判断优于身高的体重。身材匀称度是以坐高(顶臀高)/身高(长)的比值反映下肢生长状况。按实际测量计算结果与参照人群值计算结果比较。结果以匀称、不匀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