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前病变不一定要切除子宫。有些情况考虑子宫切除,而大部分情况都可能保留子宫。
是否需要切除子宫主考虑两个方面问题,即病变程度、患者年龄,两者要结合来进行评判。
对于同一种病变,不同年龄处理方式也不相同。比如宫颈癌前病变三级,或者已经到原位癌程度,如果属于年轻女性,还没有生育,这时患者强烈要求保留生育功能,则需要对患者采取宫颈锥切,这样能够将病灶切除干净,不会有后遗问题。
但如果患者年龄比较大,比如已经接近绝经年龄,则建议将子宫切除比较好。所以,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需要选择针对性处理方案。
宫颈癌前病变指宫颈上皮细胞出现成熟不良或者细胞核异型性,或者核分裂象明显增加。这种病变一般从上皮细胞底层开始,然后向上逐渐延伸。
根据病变范围一般分为三级。I级指病变不超过下1/3,宫颈病II级指病变范围已经超过1/3,但还没有超过2/3。
当宫颈病变超过2/3以后,称为III级,III级病变病变可能没有达到宫颈上皮全层,也有可能达到上皮全层。
当病变达到上皮全层时,称为原位癌,所以,对于宫颈上皮病变I级、II级和III级处理也不一样,但大部分都会选择保留子宫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