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放疗最迟不能超过几天与使用方法、肿瘤种类,以及分期有关,具体要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分析。
放疗是治疗恶性肿瘤最常见的一种治疗办法,是局部治疗的手段,原理是利用高能的电子射线,包括X线、γ射线等抑制或破坏肿瘤细胞,达到治疗的目的,可以分为术前放疗、术后放疗和姑息性的放疗几大类。
术前放疗顾名思义就是做手术之前给予的放疗,如果患者确诊为肿瘤,肿瘤比较大,或周围有淋巴结浸润转移时往往不适合立刻手术,就需要做放疗,而且最好尽快开始。术后放疗通常用于巩固疗效,比如乳腺癌患者做手术以后有较多的腋窝淋巴结转移,可能需要放疗进行巩固,放疗最好在术后1个月之内进行。如果患者确诊以后,已经没有手术治疗的机会,也可以做放疗,姑息性放疗也是越快进行越好。
放射治疗前应当根据病变部位、病理类型、浸润范围、患者的年龄、一般情况来决定采用根治性放疗、姑息性放疗,还是对症性放疗,放疗结束后患者应当定期复查、长期随访、观察疗效和远期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