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孕妇出现发热症状,且体温超过38.5℃,则可以遵医嘱应用对乙酰氨基酚的口服制剂。但需要注意的是,孕妇应避免应用对乙酰氨基酚的复方制剂,建议应用单纯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
孕期属于女性的特殊时期,此时期应严格注意药物的应用,以免损伤腹中胎儿。孕妇若出现发热症状,但体温低于38.5℃,建议以物理降温为主,减少药物损伤,常见的方式包括温水擦浴、冰枕、使用退热贴等。若物理降温无效,体温超过38.5℃,建议及时应用退热药,帮助降低体温。
对乙酰氨基酚的口服制剂属于较安全的一类药物,孕妇发烧时应选择单一成分的对乙酰氨基酚,不要使用对乙酰氨基酚的复方制剂,如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或其它含对乙酰氨基酚的复方感冒药,以免药物中其他成分对胎儿的生长发育造成影响。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孕妇禁止应用布洛芬的口服制剂。
如果孕妇出现发热症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办法退热,避免持续性高热损伤胎儿的大脑功能。此外孕妇应注意监测胎动,若出现胎动过于频繁或胎动消失,应及时前往产科就诊,完善B超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