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列入乙类传染病是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列入乙类传染病,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
我国根据传染病的传染能力、危害等,将其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传染病传播速度快,危害大,需强制管理,包括霍乱和鼠疫;乙类传染病传播速度和危害相对甲类传染病稍弱,包括艾滋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性肝炎等。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属于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可在人与人之间进行传播,虽然目前感染人数较多,但多为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并且在通过积极规范对症的治疗,可得到良好的预后,所以国家卫健委将其列入乙类传染病。
列入乙类传染病并不意味着可以解除防控,日常生活中仍需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及时全程接种新冠疫苗,以降低感染的风险。如果已经出现感染也无需过于惊慌,轻症患者居家对症处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