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为紧急避孕药,一年内用药次数不应超过3次,如果为长效避孕药,在该时间段内通常不应大于24次,若为短效避孕药,该时期内最多可以服用252次,具体用药剂量、频次应询问医生。若用药后伴随明显身体异常反应,应前往妇科进行性激素六项、腹部B超等检验项目查明诱因,日常还应注意保持局部卫生。
1、紧急避孕药:如左炔诺孕酮片、米非司酮片等药物,前一日性生活时未采取避孕措施,而后72h内应尽快遵医嘱口服上述药物。该药内孕激素量大,用药次数不应过多,以防扰乱激素水平,通常建议一年内不应超过3次。
2、长效避孕药:常见药物为左炔诺孕酮炔雌醚片,此药一般应于经期第5天服药,间隔20天后再遵医嘱服用第2次,还可以于月经第5天、10天各用药一次,所以上述类型的药物在一年内最多服用24次。
3、短效避孕药:如炔雌醇环丙孕酮片、屈螺酮炔雌醇片等药物,副作用低,无怀孕打算且有性生活的女性,通常可于经期当天遵医嘱用药,或于第2-5天服药,应持续用药21天,故短效避孕药在上述时间段内一般最多可以服用252次。
上述药物进到身体中后,会阻碍身体排卵,还会使宫内黏液变稠,干扰精子穿入,从而起到避孕的功效。但需注意不应擅自长期大剂量口服,避免影响激素水平,还会使药物不良反应形成概率增大,如经期异常、恶心、白带增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