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豆病是由于机体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所致,表现为进食蚕豆后会出现溶血性贫血。临床中蚕豆病用药禁忌如下所示:
1、抗疟药物:蚕豆病的患者不可以使用磷酸伯氨喹片、富马酸贝达喹啉片等抗疟疾类的药物;
2、解热镇痛药物:不可以用氨基比林、非那西丁、布洛芬、复方氨基比林、乙酰苯胺等制剂;
3、中药:蚕豆病患者不可选用包括珍珠、开口茶、金银花、川连、牛黄、腊梅花等成分的中药方剂,也不可以选用牛黄解毒丸、七厘散等中成药。
除上述药物外,也不能使用磺胺类药物、降尿酸药物、硝基呋喃类化合物以及凝血因子等药物,以免使用后引起急性血管内溶血,导致畏寒、高热伴腰背部疼痛、四肢酸痛等症状,甚至会出现酱油色尿等情况。
严重者可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甚至休克,表现为血压下降、四肢厥冷等,出现生命危险。
如果明确存在蚕豆病,治疗时禁止患者输注亲属或其他罹患蚕豆病患者的血液,患者日常用药需慎重,应严格遵照医生指导,以免出现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