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的所谓网红,多喜欢将眼睛做得非常的大。不仅是在软件的美颜中,也在现实的生活里,通过整形医生的手术刀,将内眼角开到鼻梁之上,外眼角开到眼眶之外,之后再做一个眼睑下至,形成一种轻度的眼睑外翻,并美其名曰“无辜眼”。
但从传统美学上来讲,这种“无辜眼”是不符合传统美学的。我们的眼睛,一定要有一个平行的角度,保证外眦韧带和内眦韧带的牵拉,做了这个“无辜眼”之后,会形成一定的眼睑外翻,下睑缘一定程度的变形、退缩。
“无辜眼”的这个状态,在医学上属于是一种病态。有些孩子在二十岁觉得这种相貌引人生怜,但是人是会成长的,到你30岁甚至40岁之后,这种眼睛还能配得上你的年龄吗?
所以对于做“无辜眼”的求美者,我个人是选择拒绝的。有些求美者非常不在乎,说大不了我30之后改回去就完了,流行本来就是在变革的。
但当你内眼角开到鼻梁,外眼角开到眼眶,下睑外翻迎风流泪的时候,想要再去往回修?那可比开这一刀费劲得多。不仅瘢痕问题非常麻烦,而且睑板做了一定的切除,这时候你在想进行延长、上提,力量上是非常困难的。术后很难达到一个自然的状态,人也会显得非常的“假”,我相信这种假大家都是有见识过的。
有一种疾病,叫做歌舞伎综合征。它的病理特征就是眼睛很大,下睑三分之一轻度外翻,眼眶向下延长,同时会出现颌骨发育的畸形,是一种疾病的状态,但这却也是网红现在热衷追求的一种相貌。
在此我也呼吁一下我们的整形医生,医美行业虽然现在非常的市场化,但它依然是一门医学,而不是服务业,我们要做的是整形美容,而是让求美者满意的“毁容”。医生治病不是患者想吃什么药就吃什么药,医疗整形也不应该去违背基本的美学。尊重求美者的意见固然重要,但更应该尊重我们的知识、本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