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晚期正常情况下,可每2-4周进行一次B超检查,孕37周后1周做一次检查,具体时间需结合孕妇个体情况,可能有所差异。
孕晚期一般指28-40周。在28-36周,每2周需做一次产检,30周复查超声观察胎儿结构,34周复查超声观察胎儿大小,如果在孕36周左右做B超检查胎儿、胎盘、羊水均无异常情况下,也可在36-40周期间每周做一次产检。此外,孕后期突发情况较多,需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做B超的次数,必要时需及时终止妊娠。如孕期第8个月检查到胎儿胎位不顺、脐绕颈、羊水过多或过少等异常情况时,需根据医生建议,相应增加做B超的次数。孕40周末,通常需3-7天进行一次B超检查。
超声检查有助于监测胎儿生长发育,孕妇应遵循医生建议定时到医院进行检查,以便早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