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做胎心监护的时间需要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来判断,不可一概而论。
一般而言,作为孕晚期产检时的常规检查项目,在孕妇健康情况和胎儿发育情况比较正常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属于没有合并症的生理妊娠,可从妊娠36周开始每周做一次胎心监护;如果孕妇有高血压、高血糖或胎儿生长受限等合并症的情况,属于病理妊娠,要把胎心监护的时间提前,如果病情稳定,可以从孕34周开始常规每周做一次,如果病情不稳定,就需要根据病情提前到更早的孕周开始检查,也需要检查的更频繁。
注意当出现特殊情况,比如孕妇感觉到胎动异常时,则需要随时做胎心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