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产检时间应从确诊早孕时开始,除行双合诊检查了解软产道及盆腔内生殖器官有无异常外,还应测量基础血压、检查心肺、相关必要的化验检查及超声。
通常情况下,孕妇在怀孕6-7周需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主要观察宫内宫外孕、孕周以及单胎、双胎等情况。医师会详细询问孕妇以往月经周期和全面健康状况。如有遗传病家族史或分娩使者,应进行绒毛培养做染色体核型分析;在孕11-13周左右进行nt检查;孕16周时可进行孕中期唐氏筛查;孕20周需进行B超胎儿畸形筛查;孕24周,可进行糖耐量试验;孕32周需进行产科B超彩检查。此外,32周后每2周1次,主要以胎心监护为主。
第一次孕检后,医生会安排告知下次检查项目以及时间,建议根据医生指导,定期做好孕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