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每次吸氧的时间在10-30分钟为宜,可以上午下午各1次,每次半小时。连续吸氧1周后,建议间隔1-2周再吸氧为宜。
母体血液含氧量不足可以导致胎儿缺氧,吸氧可增加胎盘的供血量,但是不可长期吸氧。通常建议当胎儿缺氧、宫内发育迟缓等问题得到缓解后就要停止吸氧治疗。以免引起孕妇体内的血氧含量浓度过高,导致孕妇体内环境紊乱,并且对胎儿血管有一定刺激作用,甚至可能引起胎儿视网膜病变,影响胎儿视力的发育等。
孕妇切不可自行在家盲目吸氧,密切观察胎儿胎动情况,若发现胎儿活动异常,则有可能胎儿缺氧,需要及时治疗。